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奖规定,现对由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我公司作为第三完成单位申报拟提名的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内容进行公示(见附件)。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7日-12月6日
联系部门:办公室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74-87411135
附件: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
办公室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