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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交通执法部门启动“2023利剑”-1号护航春运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日期:2023-02-09

    今天,2023年春运正式拉开帷幕,为维护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健康便捷舒畅出行,宁波市交通执法部门启动“2023利剑”-1号护航春运专项执法行动,全力打造“平安、稳定、畅通、有序”春运出行环境。

    市交通执法队员来到客运中心、汽车南站等客运枢纽开展执法检查。执法队员对客运站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危险源管控措施情况、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情况及车辆安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要求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和“三品”(易燃、易爆、危禁品)安检工作,做好客运车辆出车前的问询告知,防止驾驶员带情绪、带病、酒后及疲劳出车,防止车辆超载、超速、超时运营。

    全市交通执法部门启动“2023利剑”-1号护航春运专项执法行动

    全市交通执法部门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动,在余姚市临山、奉化区班溪、宁海县岔路等3个市际公路卡点和宁波东、宁波北、宁波、朝阳、北仑、蛟川、西坞、班溪、宁海、掌起、庵东、余姚、象山等13个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立春运临时执法站。除上述春运临时执法站外,在宁波境内的其他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劝导点,除报经各劝导点所在地交通部门核准通行的大中型客车外,其他大中型客车一律禁止进入高速公路。重点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包车牌和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或押运配备及客车客座率控制情况,发现涉嫌违法载客、超员载客的要依法处置;对客车可能乘坐重点管控对象的,要实行逢疑必查。

    全市交通执法部门启动“2023利剑”-1号护航春运专项执法行动

    市交通执法队与高速交警联动,利用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监控和流动治超查纠数据,重点关注严重超限超载车辆运行情况,针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加强公路治超执法力度。加大涉路施工秩序检查,严厉查处企业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按规范开展养护作业等违法行为;加大“滴漏撒”车辆查处力度,督促高速经营业主落实主体责任,禁止装载不规范的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确保车辆通行安全。

    据统计,春运首日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06人次,检查车辆829辆次,查处无证经营、站外组客等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35起。通过浙运安系统共巡查客车103辆,其中包车客运车辆47辆,800公里以上班线车辆18辆,其他班线车辆38辆,对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下一步,全市交通执法部门将通过联合巡查、四不两直、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重点围绕“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城市轨道交通、重点通航建筑物、公路网运行、危险货物作业等重点领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组织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加大“数字打非治违”,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脱离动态监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旅客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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